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11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11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水果制品、水產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類食品145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429批次、不合格樣品29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潮州市楓溪區新萊美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宿州市好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鹵雞爪(泡椒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東莞市家加樂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糊辣雞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南城袁有林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立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和立品茗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佛山市順德區金冠泓業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門市蓬江區泰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辣味),菌落總數和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河源市源城區螺賓王餐飲店使用的粉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梅州市梅江區萬達廣場牛匯客餐廳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梅州市椒王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廣東如豐九龍茶室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小蕫花雜面館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惠州市蘭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汕尾市城區嘗香絲美食店使用的米線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汕尾市城區陳曉貞牛雜店使用的大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中山市東區馨味莊餐廳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江海區我們的酸菜魚店使用的餐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佛山市南海區羅村區華鋮雜貨商行銷售的標稱中山市榮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臘腸(手工切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荔塱農副產品綜合批發市場周世堅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廣州市荔灣區華豐水產檔銷售的泥鰍(淡水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佛山華世福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白豆角(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廣東期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荔灣西灣路店銷售的九節蝦,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東莞市厚街克超蔬菜檔銷售的綠豆芽,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東莞市厚街仁泰百貨店銷售的老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茂名市集裕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波暢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草莓干,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清遠市清城區永之佳商行銷售的標稱潮州市鴻福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脆李(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汕頭市金平區林紅食品店銷售的那哥魚餅(預制魚糜制品)和那哥魚棗(預制魚糜制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博羅縣園洲鎮華首飲水部銷售的標稱廣東博羅縣羅浮山合一山泉水廠生產的依甜酥醪包裝飲用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佛山市福生惠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普僑區東升涼果廠生產的日式花生和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貨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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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8.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8.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5年第11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水果制品、水產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類食品1458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429批次、不合格樣品29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潮州市楓溪區新萊美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宿州市好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鹵雞爪(泡椒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東莞市家加樂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糊辣雞翅,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南城袁有林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東莞市立品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和立品茗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佛山市順德區金冠泓業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江門市蓬江區泰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即食海蜇(辣味),菌落總數和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河源市源城區螺賓王餐飲店使用的粉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梅州市梅江區萬達廣場牛匯客餐廳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梅州市椒王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廣東如豐九龍茶室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小蕫花雜面館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惠州市蘭牛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汕尾市城區嘗香絲美食店使用的米線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汕尾市城區陳曉貞牛雜店使用的大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中山市東區馨味莊餐廳使用的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江海區我們的酸菜魚店使用的餐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佛山市南海區羅村區華鋮雜貨商行銷售的標稱中山市榮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廣式臘腸(手工切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荔塱農副產品綜合批發市場周世堅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廣州市荔灣區華豐水產檔銷售的泥鰍(淡水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佛山華世福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白豆角(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廣東期選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荔灣西灣路店銷售的九節蝦,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東莞市厚街克超蔬菜檔銷售的綠豆芽,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東莞市厚街仁泰百貨店銷售的老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茂名市集裕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寧波暢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草莓干,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清遠市清城區永之佳商行銷售的標稱潮州市鴻福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脆李(水果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汕頭市金平區林紅食品店銷售的那哥魚餅(預制魚糜制品)和那哥魚棗(預制魚糜制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博羅縣園洲鎮華首飲水部銷售的標稱廣東博羅縣羅浮山合一山泉水廠生產的依甜酥醪包裝飲用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佛山市福生惠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揭陽市普僑區東升涼果廠生產的日式花生和海苔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貨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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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飲料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水產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乳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飲料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水產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6.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8.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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