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檢出我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銷售的姜(購進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三條路愛民街445號綠洲春城小區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銷售的4公斤不合格姜,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山東省昌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306號)
二、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銷售的干鮮辣椒(購進日期2024-04-19)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安區沿江街東六條路295號。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銷售的40公斤不合格干鮮辣椒,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寧安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279號)
三、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柳根魚(購進日期2024-04-22)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恩諾沙星。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東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奧特萊斯地下商城。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7.27公斤不合格柳根魚,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四)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給予當事人下列行政處罰:1.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柳根魚1.232kg;2.免予其他行政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沈陽市新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263號)
四、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2024-04-27)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鎮江路江山如畫小區1號樓1號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45公斤不合格老姜,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山東省棲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262號)
五、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尖椒(購進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信大1號樓106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20公斤不合格尖椒,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青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307號)
六、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干鮮椒(購進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信大1號樓106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4.5公斤不合格干鮮椒,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青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307號)
附件: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6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在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檢出我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銷售的姜(購進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西三條路愛民街445號綠洲春城小區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銷售的4公斤不合格姜,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西安區小雙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山東省昌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306號)
二、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銷售的干鮮辣椒(購進日期2024-04-19)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安區沿江街東六條路295號。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銷售的40公斤不合格干鮮辣椒,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東安區大眾家園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寧安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279號)
三、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柳根魚(購進日期2024-04-22)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恩諾沙星。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東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奧特萊斯地下商城。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7.27公斤不合格柳根魚,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四)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傲矯龍生活廣場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給予當事人下列行政處罰:1.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柳根魚1.232kg;2.免予其他行政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沈陽市新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263號)
四、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老姜(購進日期2024-04-27)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鎮江路江山如畫小區1號樓1號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45公斤不合格老姜,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龍江好日子如畫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山東省棲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262號)
五、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尖椒(購進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信大1號樓106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20公斤不合格尖椒,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青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307號)
六、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經哈爾濱海關技術中心檢驗,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干鮮椒(購進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檢驗項目為噻蟲胺。
經營者信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陽明區信大1號樓106門市。
(二)風險控制措施
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對經營場所實施了現場檢查。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銷售的4.5公斤不合格干鮮椒,食品經營者已組織召回。
(三)對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情況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對牡丹江市陽明區惠得鮮生鮮超市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免予處罰,同時將涉案的產品線索移送給青州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牡市監處字〔2024〕307號)
附件:
牡丹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6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三期)(2025-04-30)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二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984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