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印發《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印發《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國市監質監發〔2025〕107號
現將《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2025—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
行動方案(2025—2027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提升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水平的決策部署,加強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通過開展集中攻堅,排查治理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組織“回頭看”監測評估等滾動推進的系列措施,到2027年底,基本建立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網絡交易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源頭可溯、過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基本形成,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二、治理重點
(一)重點產品。老人、兒童、殘疾人等重點人群使用的產品;電子電器,燃氣具及配件,食品相關產品,衛生用品,農資產品(包括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農膜、農機等),消防產品,建筑保溫材料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產品;紡織服裝等消費者投訴較多、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產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產品;存在缺陷實施召回的產品。
(二)重點網絡交易經營者。大型綜合性網絡交易平臺、專業產品網絡交易平臺、直播電商平臺、社交電商平臺、開展自營業務的網絡交易平臺、通過自建網站或其他網絡服務方式銷售商品的網絡交易經營者。
(三)重點問題。銷售禁止或限制網絡銷售的產品;銷售不符合行政許可或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管理要求、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偽造或冒用認證證書、行政許可證書、檢驗檢測報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銷售“三無”產品;銷售已實施召回的缺陷產品。
三、工作任務
(一)強化重點產品信息源頭審核。積極推動工業產品相關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等公共數據開放,建立完善聯網核查機制,為網絡交易平臺開展身份核實、信息驗證、信用體系建設和平臺內治理提供支持。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對實施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管理要求的產品,加強商家資質審核和產品信息核驗,及時攔截無證產品信息,排查清理證照不全、過期無效、超許可或認證范圍的問題商家和產品。
(二)壓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建立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將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納入合規風險管控清單;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開展日常巡查,建立重點產品價格信息庫,及時排查價格明顯低于合理區間的產品,對價格異常、投訴集中的重點產品提高巡查和抽檢頻次;對存在質量違法違規行為的高風險商家,依法及時采取下架商品、閉店、封號等處置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合規指導培訓,加強重點產品政策法規和質量安全知識宣貫。
(三)開展網絡動態排查監測。聚焦重點產品和重點問題,采取“技防+人防”“線上監測+線下核查”等方式開展滾動式排查監測,督促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對發現的問題產品立即下架處理,將問題線索通報屬地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追蹤溯源,實施源頭治理,并根據產品流向在使用領域跟蹤檢查。對假冒偽劣產品問題突出的網絡交易平臺,采取約談、提醒敦促、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加強內部質量管控,構成違法的,依法予以處罰。強化對利用網絡發布虛假、誤導性產品質量和防偽溯源信息的整治。
(四)加大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交易平臺產品質量管控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指導平臺內經營者落實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全面、真實、準確披露產品質量信息,建立進銷貨臺賬。督促寄遞企業落實寄遞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寄遞渠道。
(五)公開發布監督抽查結果。全面提高網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比例,擴大覆蓋范圍,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和生產銷售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建立網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排名和通報機制,公開發布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網絡交易平臺名單及其排名,并及時將抽查結果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產品和網絡交易平臺實施重點監管。
(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查、平臺自查、監測排查發現的問題線索,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執法和雙向核查處置,形成執法閉環。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曝光典型案例,并將涉事經營主體依法依規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出具不實、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無資質出具檢測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時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立案偵查,并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通報案件查辦進展情況。加大對進出口環節假冒偽劣商品的打擊力度,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機制,持續開展“金鑰”稽查專項行動。查辦一批網絡銷售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倒逼網絡交易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責任。
(七)建立直播營銷主體信息庫和直播電商監測信息系統。強化數據對接報送,建立直播營銷主體信息庫。組織開展高風險直播營銷活動監測,將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下發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指導屬地及時依法處置。
(八)推進網售重點產品賦碼核驗溯源防偽。以涉及安全的網售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賦碼核驗試點,探索構建生產源頭賦碼、平臺驗碼亮碼、消費者識碼用碼機制。推進網絡交易平臺參與賦碼核驗,強化產品入駐審核,自覺售賣賦碼產品,通過“碼”上辨真偽、溯源頭,推動解決“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等問題。
(九)完善執法協作機制。推動建立網售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跨部門、跨區域協作機制,形成打擊合力,摧毀假冒偽劣違法犯罪網絡和產業鏈條。鼓勵北京、上海、浙江等大型網絡交易平臺所在地,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理位置鄰近的地區建立區域執法協調聯動機制,明確違法線索互送、證據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調查、配合執行等工作要求,及時研判、預警、處置并消除各類網售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十)建立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制定出臺《網絡銷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辦法》,細化網售產品的抽查方式,明確抽樣程序和樣品確認等要求。制定出臺《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直播電商平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等主體的行為規范和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直播電商經營行為。
(十一)積極推進社會共治。加強網絡誠信經營理念和網絡消費安全知識宣傳,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網售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網售產品違法違規線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作用,鼓勵出臺行業服務規范和自律公約,鼓勵開展網售產品質量提升行動,引導網絡交易經營者合規經營。
四、工作要求
各地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推進機制,緊盯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強化業務保障,形成治理合力。要著力解決一批突出問題,曝光一批案例,完善一批制度,形成一批成果,讓治理成效可感可知可及。市場監管總局牽頭成立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各項任務落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經驗交流和培訓,提升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成果驗收和“回頭看”,對進展緩慢、不扎實、不到位、走過場、推諉扯皮的,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予以督促,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印發《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
國市監質監發〔2025〕107號
現將《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2025—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
行動方案(2025—2027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提升平臺經濟常態化監管水平的決策部署,加強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通過開展集中攻堅,排查治理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組織“回頭看”監測評估等滾動推進的系列措施,到2027年底,基本建立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網絡交易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源頭可溯、過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基本形成,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二、治理重點
(一)重點產品。老人、兒童、殘疾人等重點人群使用的產品;電子電器,燃氣具及配件,食品相關產品,衛生用品,農資產品(包括農藥、肥料、獸藥、飼料、農膜、農機等),消防產品,建筑保溫材料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密切相關的產品;紡織服裝等消費者投訴較多、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產品;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產品;存在缺陷實施召回的產品。
(二)重點網絡交易經營者。大型綜合性網絡交易平臺、專業產品網絡交易平臺、直播電商平臺、社交電商平臺、開展自營業務的網絡交易平臺、通過自建網站或其他網絡服務方式銷售商品的網絡交易經營者。
(三)重點問題。銷售禁止或限制網絡銷售的產品;銷售不符合行政許可或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管理要求、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的產品;偽造或冒用認證證書、行政許可證書、檢驗檢測報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銷售“三無”產品;銷售已實施召回的缺陷產品。
三、工作任務
(一)強化重點產品信息源頭審核。積極推動工業產品相關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等公共數據開放,建立完善聯網核查機制,為網絡交易平臺開展身份核實、信息驗證、信用體系建設和平臺內治理提供支持。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對實施行政許可、強制性產品認證等管理要求的產品,加強商家資質審核和產品信息核驗,及時攔截無證產品信息,排查清理證照不全、過期無效、超許可或認證范圍的問題商家和產品。
(二)壓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建立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將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納入合規風險管控清單;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開展日常巡查,建立重點產品價格信息庫,及時排查價格明顯低于合理區間的產品,對價格異常、投訴集中的重點產品提高巡查和抽檢頻次;對存在質量違法違規行為的高風險商家,依法及時采取下架商品、閉店、封號等處置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合規指導培訓,加強重點產品政策法規和質量安全知識宣貫。
(三)開展網絡動態排查監測。聚焦重點產品和重點問題,采取“技防+人防”“線上監測+線下核查”等方式開展滾動式排查監測,督促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對發現的問題產品立即下架處理,將問題線索通報屬地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追蹤溯源,實施源頭治理,并根據產品流向在使用領域跟蹤檢查。對假冒偽劣產品問題突出的網絡交易平臺,采取約談、提醒敦促、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加強內部質量管控,構成違法的,依法予以處罰。強化對利用網絡發布虛假、誤導性產品質量和防偽溯源信息的整治。
(四)加大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交易平臺產品質量管控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其指導平臺內經營者落實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全面、真實、準確披露產品質量信息,建立進銷貨臺賬。督促寄遞企業落實寄遞物品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寄遞渠道。
(五)公開發布監督抽查結果。全面提高網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比例,擴大覆蓋范圍,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和生產銷售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建立網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排名和通報機制,公開發布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網絡交易平臺名單及其排名,并及時將抽查結果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率較高的產品和網絡交易平臺實施重點監管。
(六)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查、平臺自查、監測排查發現的問題線索,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執法和雙向核查處置,形成執法閉環。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曝光典型案例,并將涉事經營主體依法依規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出具不實、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無資質出具檢測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對行政執法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時審查,對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立案偵查,并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通報案件查辦進展情況。加大對進出口環節假冒偽劣商品的打擊力度,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機制,持續開展“金鑰”稽查專項行動。查辦一批網絡銷售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倒逼網絡交易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責任。
(七)建立直播營銷主體信息庫和直播電商監測信息系統。強化數據對接報送,建立直播營銷主體信息庫。組織開展高風險直播營銷活動監測,將監測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下發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指導屬地及時依法處置。
(八)推進網售重點產品賦碼核驗溯源防偽。以涉及安全的網售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賦碼核驗試點,探索構建生產源頭賦碼、平臺驗碼亮碼、消費者識碼用碼機制。推進網絡交易平臺參與賦碼核驗,強化產品入駐審核,自覺售賣賦碼產品,通過“碼”上辨真偽、溯源頭,推動解決“貨不對板”、假冒偽劣等問題。
(九)完善執法協作機制。推動建立網售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跨部門、跨區域協作機制,形成打擊合力,摧毀假冒偽劣違法犯罪網絡和產業鏈條。鼓勵北京、上海、浙江等大型網絡交易平臺所在地,以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理位置鄰近的地區建立區域執法協調聯動機制,明確違法線索互送、證據移送、信息共享、委托調查、配合執行等工作要求,及時研判、預警、處置并消除各類網售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十)建立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制定出臺《網絡銷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辦法》,細化網售產品的抽查方式,明確抽樣程序和樣品確認等要求。制定出臺《直播電商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直播電商平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和直播營銷人員等主體的行為規范和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直播電商經營行為。
(十一)積極推進社會共治。加強網絡誠信經營理念和網絡消費安全知識宣傳,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網售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網售產品違法違規線索。充分發揮行業協會、消費者組織作用,鼓勵出臺行業服務規范和自律公約,鼓勵開展網售產品質量提升行動,引導網絡交易經營者合規經營。
四、工作要求
各地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完善推進機制,緊盯目標任務,細化責任分工,強化業務保障,形成治理合力。要著力解決一批突出問題,曝光一批案例,完善一批制度,形成一批成果,讓治理成效可感可知可及。市場監管總局牽頭成立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專班,統籌協調各項任務落實,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經驗交流和培訓,提升網售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成果驗收和“回頭看”,對進展緩慢、不扎實、不到位、走過場、推諉扯皮的,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予以督促,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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