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5年度第2期認證有效性抽查結果的通報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5年度第2期
認證有效性抽查結果的通報
為落實獲證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測認證活動相關方的工作質量,強化認證有效性監管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近期對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實施了認證有效性抽查。現將有關結果通報如下:
一、對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家用燃氣灶具、電動自行車、滅火器、電線電纜、小家電、燈具、兒童電話手表、電熱毯、電暖器等23種產品)的3001批次產品實施了認證有效性抽查,認證機構覆蓋率為73.5%。
二、對以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低壓元器件、電動工具產品領域的123批次產品實施了認證有效性抽查。
三、市場監管總局已將抽查發現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獲證生產企業和產品信息通報至有關認證機構,并部署認證機構開展認證質量追溯和風險排查,要求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落實獲證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對認證活動的質量管控,提高認證有效性。認證機構已依據相關規定對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獲證生產企業和產品共計作出撤銷1557張認證證書的處理。
四、依據相關規定,對抽查發現嚴重不符合并被撤銷認證證書(詳見附件)的相關產品,認證機構在6個月內不予受理該產品的認證委托;對被撤銷自我聲明(詳見附件)的相關產品,生產者(制造商或授權代表)在6個月內不能再次申報自我聲明,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停止出廠、進口或銷售相關產品,同時進行風險排查和整改落實。
附件:被撤銷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自我聲明的相關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1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下載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5年度第2期
認證有效性抽查結果的通報
為落實獲證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測認證活動相關方的工作質量,強化認證有效性監管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近期對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實施了認證有效性抽查。現將有關結果通報如下:
一、對強制性產品認證領域(家用燃氣灶具、電動自行車、滅火器、電線電纜、小家電、燈具、兒童電話手表、電熱毯、電暖器等23種產品)的3001批次產品實施了認證有效性抽查,認證機構覆蓋率為73.5%。
二、對以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低壓元器件、電動工具產品領域的123批次產品實施了認證有效性抽查。
三、市場監管總局已將抽查發現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獲證生產企業和產品信息通報至有關認證機構,并部署認證機構開展認證質量追溯和風險排查,要求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落實獲證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對認證活動的質量管控,提高認證有效性。認證機構已依據相關規定對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獲證生產企業和產品共計作出撤銷1557張認證證書的處理。
四、依據相關規定,對抽查發現嚴重不符合并被撤銷認證證書(詳見附件)的相關產品,認證機構在6個月內不予受理該產品的認證委托;對被撤銷自我聲明(詳見附件)的相關產品,生產者(制造商或授權代表)在6個月內不能再次申報自我聲明,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停止出廠、進口或銷售相關產品,同時進行風險排查和整改落實。
附件:被撤銷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自我聲明的相關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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