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實推進質量強省建設《湖北省質量促進條例》表決通過
7月25日,《湖北省質量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從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7章49條,從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考核等多個方面,總結湖北省近年來實施質量強省戰略取得的成熟經驗,及時將這些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旨在加快質量強省建設,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作為全國范圍內第三部省級質量促進地方性法規,《條例》在突出質量促進重點工作,完善質量促進共性規定的基礎上,重點針對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的不同特點,細化個性化促進措施,具有六大亮點:
完善質量促進工作機制。《條例》規定要統籌質量建設和質量監管,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質量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質量促進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質量促進的重大政策,協調解決質量促進的重大問題,保障質量促進工作經費,建立政府質量獎勵制度。企業應當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對其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推動開展4項質量促進活動,即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推進質量管理數字化升級,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加強技術創新,強化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運用,提供安全、優質的產品、工程和服務;制定和實施先進標準,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強化誠信自律,踐行質量承諾。
提升質量基礎設施支撐能力。《條例》要求建立健全湖北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體系、產業計量測試服務體系以及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標準體系,推動建設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檢驗檢測公共服務體系,合理布局各類檢驗檢測公共平臺。推進區域計量支撐體系建設,建設質量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推動質量設施、數據等資源的開放、共享和利用。
推動質量發展創新動能。《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推動產業鏈、供應鏈質量聯動提升,推行質量分級制度等方面的責任。產品方面要引導、支持企業開展質量提升關鍵技術攻關;工程方面主要是推動工程品質提升;服務方面主要是推動服務技術、理念、業態和模式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支持企業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推進知識產權運用示范、服務、保障創新等工作。推動企業加強內部質量管理,保障創新有效投入,推廣應用先進工藝和方法,促進質量管理、技術、工作方法創新。
發揮品牌的引領作用。《條例》要求圍繞區域優勢特色產業,支持各地推進特色產業品牌建設,培育區域特色品牌。健全老字號保護、傳承、創新、發展長效機制,統籌推進品牌保護工作。鼓勵和支持企業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運營能力,開展品牌國際合作和商標國際注冊。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加強品牌發展與傳播理論研究,推動品牌價值評價和結果應用。
加強質量促進要素保障。《條例》強調建立健全質量促進經費多渠道籌集和保障機制,完善以質量為導向的政府采購機制,加強質量融資增信制度建設,鼓勵開發適應質量促進需要的保險產品。支持企業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加強質量學科建設,完善質量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制度,加大相關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在落戶、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
提升質量服務監管水平。《條例》聚焦人民群眾關注的質量安全問題,規定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對重點產品實行全產業鏈質量可追溯管理;加強質量安全事前事后監管,建立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共享和通報等機制,以及企業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處置,質量安全事故上報、應急處置、調查處理以及案件移送等工作。
7月25日,《湖北省質量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從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7章49條,從基礎支撐、創新驅動、品牌引領、保障措施、監督考核等多個方面,總結湖北省近年來實施質量強省戰略取得的成熟經驗,及時將這些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旨在加快質量強省建設,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作為全國范圍內第三部省級質量促進地方性法規,《條例》在突出質量促進重點工作,完善質量促進共性規定的基礎上,重點針對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的不同特點,細化個性化促進措施,具有六大亮點:
完善質量促進工作機制。《條例》規定要統籌質量建設和質量監管,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質量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質量促進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質量促進的重大政策,協調解決質量促進的重大問題,保障質量促進工作經費,建立政府質量獎勵制度。企業應當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對其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推動開展4項質量促進活動,即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導入先進質量管理方法,推進質量管理數字化升級,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加強技術創新,強化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運用,提供安全、優質的產品、工程和服務;制定和實施先進標準,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強化誠信自律,踐行質量承諾。
提升質量基礎設施支撐能力。《條例》要求建立健全湖北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體系、產業計量測試服務體系以及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標準體系,推動建設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檢驗檢測公共服務體系,合理布局各類檢驗檢測公共平臺。推進區域計量支撐體系建設,建設質量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平臺,推動質量設施、數據等資源的開放、共享和利用。
推動質量發展創新動能。《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推動產業鏈、供應鏈質量聯動提升,推行質量分級制度等方面的責任。產品方面要引導、支持企業開展質量提升關鍵技術攻關;工程方面主要是推動工程品質提升;服務方面主要是推動服務技術、理念、業態和模式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支持企業培育高價值知識產權,推進知識產權運用示范、服務、保障創新等工作。推動企業加強內部質量管理,保障創新有效投入,推廣應用先進工藝和方法,促進質量管理、技術、工作方法創新。
發揮品牌的引領作用。《條例》要求圍繞區域優勢特色產業,支持各地推進特色產業品牌建設,培育區域特色品牌。健全老字號保護、傳承、創新、發展長效機制,統籌推進品牌保護工作。鼓勵和支持企業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運營能力,開展品牌國際合作和商標國際注冊。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加強品牌發展與傳播理論研究,推動品牌價值評價和結果應用。
加強質量促進要素保障。《條例》強調建立健全質量促進經費多渠道籌集和保障機制,完善以質量為導向的政府采購機制,加強質量融資增信制度建設,鼓勵開發適應質量促進需要的保險產品。支持企業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加強質量學科建設,完善質量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制度,加大相關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在落戶、住房、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
提升質量服務監管水平。《條例》聚焦人民群眾關注的質量安全問題,規定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對重點產品實行全產業鏈質量可追溯管理;加強質量安全事前事后監管,建立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信息共享和通報等機制,以及企業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識別、評估和處置,質量安全事故上報、應急處置、調查處理以及案件移送等工作。
- 新華網報道:傳遞質量信任 提振消費信心——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防偽溯源服務助力唱好消費環…(2025-03-19)
- 中國經濟網發布:傳遞質量信任 提振消費信心——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防偽溯源服務助力唱好消…(2025-03-19)
- 新華網發布: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開展2025年3·15“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承諾”主題活動…(2025-03-14)
- 人民網發布:3·15“產品和服務質量誠信承諾”主題活動舉行(2025-03-15)
- 人民網專題報道——中國質檢協會:推動防偽溯源服務賦能 優化消費環境提振消費(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