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數據共享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上海“兩張網”釋放數字治理新效能
張宇祥:政務數據共享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上海“兩張網”釋放數字治理新效能
新華社上海6月3日電(記者郭慕清、孫廣見)近日,國務院公布《政務數據共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標志著我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邁上新臺階。
近年來,上海在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建設、賦能城市治理數字化過程中,取得了積極的成效。曾分管這“兩張網”建設的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原副主任張宇祥(現為上海市閔行區委常委、副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兩張網”建設的關鍵就是政務數據共享。“數據如水,只有通過場景應用,真正把政務數據共享好,讓數據高效流動起來、利用起來,才能實現‘進一網,能通辦’‘進一網,統籌管’,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讓數據多運轉、讓城市更安全’,讓市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務數據共享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數字化時代,政務數據已成為構建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關鍵要素之一。
在張宇祥看來,《條例》以“國務院令”形式發布,為政務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突出體現了“四個有”。
一是明確總體目標要求,實現政務數據共享“有法可依”。《條例》是國家層面第一部全面規范政務數據共享的行政法規,對我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制度化、標準化具有里程碑意義,為充分釋放政務數據資源潛能,促進政府部門之間更大規模、更廣范圍、更深層次數據共享提供了堅實法律依據。
二是確立共享責任主體,確保政務數據取用“有處可找”。《條例》明確,“政府部門應當落實政務數據共享主體責任”,“組織研究解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這就有效避免了相關政府部門在政務數據共享中推諉塞責,有利于政務數據打破條線藩籬,為更多創新性應用場景提供數據支撐。
三是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做到政務數據資源“有序可享”。《條例》統籌政務數據共享和安全,將政務數據按照共享屬性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類,實施差異化管控,對有條件共享的政務數據,明確要求列明共享范圍、使用用途等共享使用條件,并對政務數據目錄動態更新,既提升了政務數據共享的精準性和透明度,也確保了政務數據共享安全可控。
四是強化統一平臺支撐,便利政務場景建設“有數可用”。《條例》提出,國家整合構建“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將已建立的政務數據平臺全部納入該體系,作為政府部門開展政務數據共享申請、受理、審核、提供等工作的法定渠道,有力打破了“數據孤島”,實現跨部門、跨層級互通。
2000億條公共數據重構城市治理生態
上海市在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建設過程中,通過政務數據高效流通,不斷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重構城市治理生態。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市已匯集公共數據超2000億條,數據接口累計調用超過480億次。
通過政務數據精準畫像,上海加快實現“免申即享”“直達快享”。2024年以來,上海市、區兩級新推出78項“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服務,服務量超160萬次。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4個項目全部實現“免申即享”,財政資金一次性直接送達企業銀行賬戶,資金規模3.5億元,惠及3000多家企業。
“對一些民生政策,我們也通過政務數據共享實現精準直達,比如,生育津貼‘一鍵確認、免申即享’服務上線,市民只需一鍵確認并完善個人銀行賬戶信息,系統就會自動審核,計算具體金額,直接將津貼打入銀行賬戶,全程零材料、零申請,申領時間也從原來的20天縮短到2.5天。”張宇祥說。
在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過程中,上海通過政務數據有機聯動,推出國內首個超大城市運行數字體征系統,實現“一屏觀天下、一網管全城”,依托“一網統管”三級平臺、五級應用,共享共建共用數字化指揮系統,覆蓋市、區、街鎮、網格、村居樓宇,打通了數據鏈路,實現“1+16+16+216”跨層級互聯互通和“直達一線”的扁平化調度指揮,推動“一家能力大家用”,在突發事件處置期間可實時賦能相關指揮點位,實現“既要打通,又要接住”的工作要求。
打造政務數據共享“上海樣板”
從“信息孤島”變“數據高速路”,上海匯聚的2000億條公共數據打破部門圍墻,推動了城市治理現代化。《條例》落地后,還有哪些工作建議?
張宇祥認為,要著眼更高水平,以數據共享深化“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數智賦能政策服務“免申即享”“直達快享”,推進政務服務從數據分析型向智能引擎型轉變。聚焦“高效處置一件事”,加快數據融通、資源共享、場景應用,通過數據驅動實現超大城市治理現代化。在推動服務“無處不在”、監管“無事不擾”的同時,促進政務數據越用越多、越用越活,按需共享、越用越好。
同時,要著眼更有效果,做好政務數據共享各項基礎工作。一是加強目錄編制,按照《條例》要求做好政務數據目錄編制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做好人口庫、法人庫、空間地理庫等重點數據目錄的編制和維護;二是加強數據共享,對照《條例》規定的政務數據共享責任主體,拓展政務數據共享領域范圍,加強與其他公共數據的聯動共享,促進“政務數據”可用、可靠更可及;三是加強數據安全,建立更加完備的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確保海量政務數據安全可用、穩定好用;四是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上海市數據發展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統籌協調解決政務數據共享應用中的各類梗阻節點問題,推動政務數據向基層反哺賦能,增強基層一線數據挖掘利用能力。
張宇祥:政務數據共享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上海“兩張網”釋放數字治理新效能
新華社上海6月3日電(記者郭慕清、孫廣見)近日,國務院公布《政務數據共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標志著我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邁上新臺階。
近年來,上海在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建設、賦能城市治理數字化過程中,取得了積極的成效。曾分管這“兩張網”建設的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原副主任張宇祥(現為上海市閔行區委常委、副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兩張網”建設的關鍵就是政務數據共享。“數據如水,只有通過場景應用,真正把政務數據共享好,讓數據高效流動起來、利用起來,才能實現‘進一網,能通辦’‘進一網,統籌管’,做到‘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讓數據多運轉、讓城市更安全’,讓市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務數據共享邁入法治化新階段
數字化時代,政務數據已成為構建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關鍵要素之一。
在張宇祥看來,《條例》以“國務院令”形式發布,為政務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與實際工作相結合,突出體現了“四個有”。
一是明確總體目標要求,實現政務數據共享“有法可依”。《條例》是國家層面第一部全面規范政務數據共享的行政法規,對我國政務數據共享工作的制度化、標準化具有里程碑意義,為充分釋放政務數據資源潛能,促進政府部門之間更大規模、更廣范圍、更深層次數據共享提供了堅實法律依據。
二是確立共享責任主體,確保政務數據取用“有處可找”。《條例》明確,“政府部門應當落實政務數據共享主體責任”,“組織研究解決政務數據共享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這就有效避免了相關政府部門在政務數據共享中推諉塞責,有利于政務數據打破條線藩籬,為更多創新性應用場景提供數據支撐。
三是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做到政務數據資源“有序可享”。《條例》統籌政務數據共享和安全,將政務數據按照共享屬性分為無條件共享、有條件共享和不予共享三類,實施差異化管控,對有條件共享的政務數據,明確要求列明共享范圍、使用用途等共享使用條件,并對政務數據目錄動態更新,既提升了政務數據共享的精準性和透明度,也確保了政務數據共享安全可控。
四是強化統一平臺支撐,便利政務場景建設“有數可用”。《條例》提出,國家整合構建“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將已建立的政務數據平臺全部納入該體系,作為政府部門開展政務數據共享申請、受理、審核、提供等工作的法定渠道,有力打破了“數據孤島”,實現跨部門、跨層級互通。
2000億條公共數據重構城市治理生態
上海市在推進“一網通辦”“一網統管”建設過程中,通過政務數據高效流通,不斷深化“高效辦成一件事”,重構城市治理生態。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全市已匯集公共數據超2000億條,數據接口累計調用超過480億次。
通過政務數據精準畫像,上海加快實現“免申即享”“直達快享”。2024年以來,上海市、區兩級新推出78項“免申即享”惠企政策服務,服務量超160萬次。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4個項目全部實現“免申即享”,財政資金一次性直接送達企業銀行賬戶,資金規模3.5億元,惠及3000多家企業。
“對一些民生政策,我們也通過政務數據共享實現精準直達,比如,生育津貼‘一鍵確認、免申即享’服務上線,市民只需一鍵確認并完善個人銀行賬戶信息,系統就會自動審核,計算具體金額,直接將津貼打入銀行賬戶,全程零材料、零申請,申領時間也從原來的20天縮短到2.5天。”張宇祥說。
在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過程中,上海通過政務數據有機聯動,推出國內首個超大城市運行數字體征系統,實現“一屏觀天下、一網管全城”,依托“一網統管”三級平臺、五級應用,共享共建共用數字化指揮系統,覆蓋市、區、街鎮、網格、村居樓宇,打通了數據鏈路,實現“1+16+16+216”跨層級互聯互通和“直達一線”的扁平化調度指揮,推動“一家能力大家用”,在突發事件處置期間可實時賦能相關指揮點位,實現“既要打通,又要接住”的工作要求。
打造政務數據共享“上海樣板”
從“信息孤島”變“數據高速路”,上海匯聚的2000億條公共數據打破部門圍墻,推動了城市治理現代化。《條例》落地后,還有哪些工作建議?
張宇祥認為,要著眼更高水平,以數據共享深化“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改革,數智賦能政策服務“免申即享”“直達快享”,推進政務服務從數據分析型向智能引擎型轉變。聚焦“高效處置一件事”,加快數據融通、資源共享、場景應用,通過數據驅動實現超大城市治理現代化。在推動服務“無處不在”、監管“無事不擾”的同時,促進政務數據越用越多、越用越活,按需共享、越用越好。
同時,要著眼更有效果,做好政務數據共享各項基礎工作。一是加強目錄編制,按照《條例》要求做好政務數據目錄編制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做好人口庫、法人庫、空間地理庫等重點數據目錄的編制和維護;二是加強數據共享,對照《條例》規定的政務數據共享責任主體,拓展政務數據共享領域范圍,加強與其他公共數據的聯動共享,促進“政務數據”可用、可靠更可及;三是加強數據安全,建立更加完備的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政務數據共享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確保海量政務數據安全可用、穩定好用;四是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上海市數據發展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統籌協調解決政務數據共享應用中的各類梗阻節點問題,推動政務數據向基層反哺賦能,增強基層一線數據挖掘利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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