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全面推廣“信用+”漸進式執法模式
8月11日,記者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決定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推廣“信用+”漸進式執法模式。這一創新實踐旨在融合法治監管、智慧監管與信用監管,著力解決“小過重罰”等問題,以更富彈性的方式引導經營主體誠信守法經營。
“信用+”漸進式執法將信用深度融入行政執法全鏈條,對違法行為實施“從弱到強”的漸進監管舉措,是市場監管執法理念與方式的重要革新。該模式自2024年在南京市溧水區、連云港市連云區等8個地區試點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系統提升認識,將其作為規范執法、優化行風的關鍵抓手,秉持服務型執法理念,加強包容審慎監管與合規指導。
據介紹,該模式主要適用于市場監管總局及江蘇省明確的輕微違法行為清單。執法中發現輕微違法時,市場監管部門可在責令改正前引導經營主體主動作出書面整改承諾并明確時限。履行承諾并整改到位的,其整改情況可視作“及時改正”等裁量因素。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諾整改的,則視為主觀惡意較大,不適用免罰輕罰規定。同時,對依法免罰或從輕減輕處罰的,可引導經營主體作出書面守法承諾。若兩年內再次發生同性質違法行為,將不予認定初次違法。此外,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機構與執法稽查機構牽頭組織,其他業務條線緊密協同,確保行政檢查、信用監管與執法辦案無縫銜接。
8月11日,記者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決定在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推廣“信用+”漸進式執法模式。這一創新實踐旨在融合法治監管、智慧監管與信用監管,著力解決“小過重罰”等問題,以更富彈性的方式引導經營主體誠信守法經營。
“信用+”漸進式執法將信用深度融入行政執法全鏈條,對違法行為實施“從弱到強”的漸進監管舉措,是市場監管執法理念與方式的重要革新。該模式自2024年在南京市溧水區、連云港市連云區等8個地區試點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系統提升認識,將其作為規范執法、優化行風的關鍵抓手,秉持服務型執法理念,加強包容審慎監管與合規指導。
據介紹,該模式主要適用于市場監管總局及江蘇省明確的輕微違法行為清單。執法中發現輕微違法時,市場監管部門可在責令改正前引導經營主體主動作出書面整改承諾并明確時限。履行承諾并整改到位的,其整改情況可視作“及時改正”等裁量因素。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諾整改的,則視為主觀惡意較大,不適用免罰輕罰規定。同時,對依法免罰或從輕減輕處罰的,可引導經營主體作出書面守法承諾。若兩年內再次發生同性質違法行為,將不予認定初次違法。此外,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機構與執法稽查機構牽頭組織,其他業務條線緊密協同,確保行政檢查、信用監管與執法辦案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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