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行服務型執法二十條舉措
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正式出臺《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二十條舉措》(以下簡稱《二十條舉措》),圍繞“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事后回訪”5個方面,構建全鏈條服務型執法體系,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為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二十條舉措》突出“預防為主”,通過構建覆蓋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11個重點領域的“合規指引庫”,分行業編制指導手冊,為經營主體提供精準合規指引。同時,在節令消費、網絡促銷等高風險節點發布行政指導提示函,并推行“執法普法雙同步”機制,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增強經營主體合規意識。
針對輕微違法行為,《二十條舉措》動態優化“四張清單”(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和不予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制度,并試點“簡案快辦”模式,優化輕微違法案件處理流程,節約經營主體時間成本。此外,鼓勵各地在新興領域探索“監管沙盒”,對創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在包容審慎監管的同時,《二十條舉措》明確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零容忍”。建立重大違法快速反應機制,強化行刑銜接,將嚴重失信主體行為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
為解決“過罰不當”問題,《二十條舉措》要求動態調整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推行“類案同罰”和全過程說理式執法。執法前明確依據,執法中同步解讀法律與整改路徑,執法后納入合規輔導,并通過“五個一”(一碼、一員、一函、一審、一會)陽光執法監督模式提升執法透明度。
《二十條舉措》創新“一案三訪”機制,要求處罰后7日內首次回訪指導整改、30日內二次核查效果、6個月內評估成效,形成“處罰—整改—提升”閉環。同時,推行“信用修復一件事”,實施“線上申請+限時修復”,并組織專家開展“一企一檔”幫扶行動,幫助經營主體后續合規經營。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二十條舉措》將以“監管+執法”協同發力的大服務格局推動執法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型,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貢獻“江西經驗”。
近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正式出臺《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二十條舉措》(以下簡稱《二十條舉措》),圍繞“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事后回訪”5個方面,構建全鏈條服務型執法體系,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為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二十條舉措》突出“預防為主”,通過構建覆蓋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11個重點領域的“合規指引庫”,分行業編制指導手冊,為經營主體提供精準合規指引。同時,在節令消費、網絡促銷等高風險節點發布行政指導提示函,并推行“執法普法雙同步”機制,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增強經營主體合規意識。
針對輕微違法行為,《二十條舉措》動態優化“四張清單”(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和不予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制度,并試點“簡案快辦”模式,優化輕微違法案件處理流程,節約經營主體時間成本。此外,鼓勵各地在新興領域探索“監管沙盒”,對創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在包容審慎監管的同時,《二十條舉措》明確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零容忍”。建立重大違法快速反應機制,強化行刑銜接,將嚴重失信主體行為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開。
為解決“過罰不當”問題,《二十條舉措》要求動態調整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推行“類案同罰”和全過程說理式執法。執法前明確依據,執法中同步解讀法律與整改路徑,執法后納入合規輔導,并通過“五個一”(一碼、一員、一函、一審、一會)陽光執法監督模式提升執法透明度。
《二十條舉措》創新“一案三訪”機制,要求處罰后7日內首次回訪指導整改、30日內二次核查效果、6個月內評估成效,形成“處罰—整改—提升”閉環。同時,推行“信用修復一件事”,實施“線上申請+限時修復”,并組織專家開展“一企一檔”幫扶行動,幫助經營主體后續合規經營。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二十條舉措》將以“監管+執法”協同發力的大服務格局推動執法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型,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貢獻“江西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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