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類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重點糾治!
要點速覽:
1. 司法部:聚焦糾治“亂收費”等四類突出問題
2. 司法部: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
3. 市場監管總局:加快出臺《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4. 應急管理部: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5月22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司法部副部長和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并答記者問。一起來看——
司法部
聚焦糾治“亂收費”等四類突出問題
這次專項行動目標明確,就是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精準監督,動真碰硬,加大糾治力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依法履職,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在專項行動中,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地區,聚焦糾治四類突出問題:
一是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
二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為;
三是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
四是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范要求的行為。
這些問題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企業反映最為強烈和集中。此次專項行動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就在于這些問題能否得到真正糾治。
專項行動確定的重點領域有哪些
此次專項行動確定的重點領域,也就是食品藥品、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行政執法事項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權基準幅度比較大的領域,也是與企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容易引發問題的領域。
要運用各種監督的手段,把這些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監督,能夠得到有效的糾治。同時,要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具有的對行政執法的規范、指導、協調作用。
規范執法要依法該嚴則嚴、當寬則寬
嚴格依法依規,是這次開展專項行動要堅持的一個原則。比如輕微不罰、首違不罰這樣一些提法,在實踐中,法律上有著嚴格的適用條件,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具體的事實和情節,按照包容審慎的原則來執行。
規范執法不是執法越寬越好,更不是不執法,而是依法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特別是對食品藥品安全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領域,要堅決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要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
在研究起草民營經濟促進法過程中,社會各界對通過立法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依法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呼聲很高、反映強烈。經綜合各方面意見,法律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程序:
要求行政機關堅持依法行政,開展執法活動避免或者盡量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企業合理、合法訴求及時響應、處置。
行政處罰應當與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一切斷之以法,要嚴格依法處罰、過罰相當。
法律還要求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必須依照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堅決遏制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
今年開展的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今年將從四個方面深化整治:
一是深化專項行動,靶向攻堅重點領域。嚴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轉嫁審批成本等違規行為;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影響力強制收費問題;強化陸路、海運口岸等交通物流領域收費監管;對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問題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徹底。
二是強化源頭治理,嚴把政策合規審查關。全面清理存量涉企收費政策,對不合規收費項目,應廢盡廢、應調盡調,并及時更新收費目錄清單。同時,嚴格開展新政策的合規審查,杜絕違規收費政策“帶病”出臺。
三是創新智慧監管,提升治理效能。加快涉企收費監測平臺建設,發揮監測點數據采集的優勢,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問題。同時,將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問題線索共享和快速處置機制,推動跨領域聯合治理。
四是完善長效機制,強化法治保障。積極推動《價格法》的修訂,加快出臺《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明確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
應急管理部
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
對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和未定級的企業,年度累計檢查不超過2次、4次、8次、12次,對于非高危行業領域企業不超過1次、2次、4次、6次,規定了執法頻次的上限。
制定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24個省級應急管理部門也制定了免罰、不罰的事項清單。
對于嚴重違法行為,特別是主觀故意違法行為,要依法采取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等措施,并且對這些企業依法實施“一案雙罰”措施,“一案雙罰”就是既要處罰涉事企業,也要處罰企業主要負責人。
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發揮好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監督檢查機制,定期排查重大事故隱患,并且將排查結果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或者是其他監管部門報告,推動安全生產由“他律”向“自律”轉化。對重大事故隱患不排查、不整改、不報告的,一旦被監管部門發現,將精準倒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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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部:聚焦糾治“亂收費”等四類突出問題
2. 司法部: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
3. 市場監管總局:加快出臺《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4. 應急管理部: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5月22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司法部副部長和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并答記者問。一起來看——
司法部
聚焦糾治“亂收費”等四類突出問題
這次專項行動目標明確,就是聚焦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精準監督,動真碰硬,加大糾治力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依法履職,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在專項行動中,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地區,聚焦糾治四類突出問題:
一是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問題;
二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行為;
三是執法標準不一致,要求不統一,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
四是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該罰不罰、“吃拿卡要”、粗暴執法等違反執法規范要求的行為。
這些問題涉及面廣、危害性大,企業反映最為強烈和集中。此次專項行動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就在于這些問題能否得到真正糾治。
專項行動確定的重點領域有哪些
此次專項行動確定的重點領域,也就是食品藥品、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等行政執法事項多、工作量大、行政裁量權基準幅度比較大的領域,也是與企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關系密切,容易引發問題的領域。
要運用各種監督的手段,把這些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通過監督,能夠得到有效的糾治。同時,要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具有的對行政執法的規范、指導、協調作用。
規范執法要依法該嚴則嚴、當寬則寬
嚴格依法依規,是這次開展專項行動要堅持的一個原則。比如輕微不罰、首違不罰這樣一些提法,在實踐中,法律上有著嚴格的適用條件,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具體的事實和情節,按照包容審慎的原則來執行。
規范執法不是執法越寬越好,更不是不執法,而是依法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特別是對食品藥品安全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領域,要堅決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要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
在研究起草民營經濟促進法過程中,社會各界對通過立法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依法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的呼聲很高、反映強烈。經綜合各方面意見,法律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程序:
要求行政機關堅持依法行政,開展執法活動避免或者盡量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企業合理、合法訴求及時響應、處置。
行政處罰應當與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一切斷之以法,要嚴格依法處罰、過罰相當。
法律還要求實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必須依照法定權限、條件和程序;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禁止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堅決遏制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等行為。
市場監管總局
今年開展的涉企違規收費整治和往年有什么不同
今年將從四個方面深化整治:
一是深化專項行動,靶向攻堅重點領域。嚴查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超標準收費、轉嫁審批成本等違規行為;整治行業協會商會利用行政影響力強制收費問題;強化陸路、海運口岸等交通物流領域收費監管;對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問題開展“回頭看”,確保整改徹底。
二是強化源頭治理,嚴把政策合規審查關。全面清理存量涉企收費政策,對不合規收費項目,應廢盡廢、應調盡調,并及時更新收費目錄清單。同時,嚴格開展新政策的合規審查,杜絕違規收費政策“帶病”出臺。
三是創新智慧監管,提升治理效能。加快涉企收費監測平臺建設,發揮監測點數據采集的優勢,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問題。同時,將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問題線索共享和快速處置機制,推動跨領域聯合治理。
四是完善長效機制,強化法治保障。積極推動《價格法》的修訂,加快出臺《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明確法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
應急管理部
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
對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二級、三級和未定級的企業,年度累計檢查不超過2次、4次、8次、12次,對于非高危行業領域企業不超過1次、2次、4次、6次,規定了執法頻次的上限。
制定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推行7項“輕微首違不罰”措施,24個省級應急管理部門也制定了免罰、不罰的事項清單。
對于嚴重違法行為,特別是主觀故意違法行為,要依法采取聯合懲戒、移送司法機關等措施,并且對這些企業依法實施“一案雙罰”措施,“一案雙罰”就是既要處罰涉事企業,也要處罰企業主要負責人。
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發揮好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作用,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監督檢查機制,定期排查重大事故隱患,并且將排查結果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或者是其他監管部門報告,推動安全生產由“他律”向“自律”轉化。對重大事故隱患不排查、不整改、不報告的,一旦被監管部門發現,將精準倒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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