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就《關于進一步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推行標準化的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推行標準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近年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大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特別是7省市試點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這次《意見》對全面推行標準化作出部署,主要有哪些考慮?
答:2018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等性和可及性的部署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不斷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2021年4月,我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0個部門聯合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國家標準》),確定了80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其中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18個,涵蓋就業創業、社會保險、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勞動關系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2021年9月,我部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貫徹實施《國家標準》的指導意見,并決定在工作基礎較好的吉林、浙江、湖北、海南、重慶、四川、云南等7個省(市)開展為期1年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各試點省(市)高度重視試點工作,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按期完成試點任務,形成了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成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面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提供了重要參考借鑒。
為加快試點成果在全系統的推廣應用,有效落實《國家標準》,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標準化建設全面邁上新臺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深入調研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研究起草了《意見》并于近日正式印發。《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對標準化工作重要性認識,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明確全面推行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問: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是“基礎工程”,既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的“頂層”設計,又是“底座”支撐。《意見》在標準化方面作了哪些目標和任務安排?
答:《意見》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意見》要求,要充分發揮標準化的基礎支撐和創新引領作用,通過全面推行標準化不斷提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到“十四五”期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實現業務全覆蓋、地域全覆蓋、服務對象全覆蓋,《國家標準》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得到全面有效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和服務對象滿意度明顯提高。《意見》同時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服務中心、均衡可及、改革創新的基本工作原則。《意見》提出了加強頂層設計、健全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制定、完善政策標準、強化標準實施、推動區域協同、開展效果評估、加強工作宣傳、開展人員培訓等9個方面的主要任務,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面推行標準化提供了指針。
問:目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如何既確保全國統一又兼顧各地實際,會不會適時做出調整?
答:前期,我部制定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標準體系》,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國家、行業標準的體系架構和標準清單;還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了與《國家標準》項目對應的116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每個事項執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和規范性文件。各地要在此基礎上,按照“全面覆蓋、完整實用”的原則,補充完善地方標準和內部標準,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逐項編制服務指南和操作規程,加快構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為標準制定實施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我們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加快制定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雙城經濟圈等區域跨地區協同標準,鼓勵將適用性強、實施效果好的地方標準上升為國家、行業標準,提高標準統一程度。需要強調的是,標準體系不是一成不變的,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保持標準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行業發展需要、財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對標準適時作出調整,以更好的滿足服務需求,提升保障能力。
問:標準的關鍵是執行實施。讓標準從“紙面”真正“落地”,文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印發后,關鍵在落實。《意見》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將標準化作為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工程抓實抓好。要制定實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本地區全面推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實施方案,推動《國家標準》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全面深入實施。要強化資源整合,注重風險防控。加強標準化工作“人、財、物”方面的保障,注重多種資源和多方力量協同發力。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要求,合理引導預期,積極穩妥做好標準制定實施工作。
問:《意見》的出臺,必定對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產生深遠影響。預計會帶來哪些改變,將會如何優化群眾的辦事體驗?
答:此次《意見》的印發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首次對標準化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是以標準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一是有利于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水平。各地將按照《意見》進一步健全本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抓緊制定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通過標準的實施應用,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強化協同共享,使服務行為更加規范,服務過程更加高效,服務結果更可預期,讓群眾和企事業單位享受到優質便捷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二是有利于兜牢民生底線,提高保障能力。各地將按照《意見》要求明確必須予以保障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底線標準,知道重點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據此查漏補缺,有針對性的優化資源配置,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用到最基本、最重要、最急需的服務項目,織牢織密這張民生安全保障網。三是有利于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地區協調發展。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務的應有之義。從目前來看,經過前些年的努力,中西部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但是也要看到,各地保障標準參差不齊,服務流程質量存在差異,一些地方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尚未落實到位。通過貫徹落實《意見》,部屬有關單位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完善細化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實施標準,加強標準化供給,強化地區間協同,使服務對象無論身處何處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推動發展成果全民共享、促進實現共同富裕。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推行標準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近年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大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特別是7省市試點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這次《意見》對全面推行標準化作出部署,主要有哪些考慮?
答:2018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等性和可及性的部署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不斷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2021年4月,我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0個部門聯合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國家標準》),確定了80個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其中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18個,涵蓋就業創業、社會保險、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勞動關系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2021年9月,我部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貫徹實施《國家標準》的指導意見,并決定在工作基礎較好的吉林、浙江、湖北、海南、重慶、四川、云南等7個省(市)開展為期1年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各試點省(市)高度重視試點工作,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按期完成試點任務,形成了一系列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成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面加強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提供了重要參考借鑒。
為加快試點成果在全系統的推廣應用,有效落實《國家標準》,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標準化建設全面邁上新臺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深入調研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研究起草了《意見》并于近日正式印發。《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對標準化工作重要性認識,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明確全面推行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的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問: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是“基礎工程”,既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的“頂層”設計,又是“底座”支撐。《意見》在標準化方面作了哪些目標和任務安排?
答:《意見》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意見》要求,要充分發揮標準化的基礎支撐和創新引領作用,通過全面推行標準化不斷提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到“十四五”期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實現業務全覆蓋、地域全覆蓋、服務對象全覆蓋,《國家標準》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得到全面有效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和服務對象滿意度明顯提高。《意見》同時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服務中心、均衡可及、改革創新的基本工作原則。《意見》提出了加強頂層設計、健全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制定、完善政策標準、強化標準實施、推動區域協同、開展效果評估、加強工作宣傳、開展人員培訓等9個方面的主要任務,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全面推行標準化提供了指針。
問:目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如何既確保全國統一又兼顧各地實際,會不會適時做出調整?
答:前期,我部制定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標準體系》,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國家、行業標準的體系架構和標準清單;還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了與《國家標準》項目對應的116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每個事項執行的國家、行業標準和規范性文件。各地要在此基礎上,按照“全面覆蓋、完整實用”的原則,補充完善地方標準和內部標準,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基本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逐項編制服務指南和操作規程,加快構建符合本地區實際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為標準制定實施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我們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加快制定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雙城經濟圈等區域跨地區協同標準,鼓勵將適用性強、實施效果好的地方標準上升為國家、行業標準,提高標準統一程度。需要強調的是,標準體系不是一成不變的,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保持標準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行業發展需要、財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對標準適時作出調整,以更好的滿足服務需求,提升保障能力。
問:標準的關鍵是執行實施。讓標準從“紙面”真正“落地”,文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印發后,關鍵在落實。《意見》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將標準化作為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性工程抓實抓好。要制定實施方案,形成工作合力。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本地區全面推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實施方案,推動《國家標準》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全面深入實施。要強化資源整合,注重風險防控。加強標準化工作“人、財、物”方面的保障,注重多種資源和多方力量協同發力。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要求,合理引導預期,積極穩妥做好標準制定實施工作。
問:《意見》的出臺,必定對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基本公共服務產生深遠影響。預計會帶來哪些改變,將會如何優化群眾的辦事體驗?
答:此次《意見》的印發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首次對標準化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是以標準化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一是有利于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水平。各地將按照《意見》進一步健全本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抓緊制定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通過標準的實施應用,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強化協同共享,使服務行為更加規范,服務過程更加高效,服務結果更可預期,讓群眾和企事業單位享受到優質便捷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二是有利于兜牢民生底線,提高保障能力。各地將按照《意見》要求明確必須予以保障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范圍和底線標準,知道重點保什么、保到什么程度;據此查漏補缺,有針對性的優化資源配置,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用到最基本、最重要、最急需的服務項目,織牢織密這張民生安全保障網。三是有利于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促進地區協調發展。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務的應有之義。從目前來看,經過前些年的努力,中西部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明顯提升。但是也要看到,各地保障標準參差不齊,服務流程質量存在差異,一些地方部分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尚未落實到位。通過貫徹落實《意見》,部屬有關單位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完善細化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實施標準,加強標準化供給,強化地區間協同,使服務對象無論身處何處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推動發展成果全民共享、促進實現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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