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3年第285號聯合公告
據美國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CDC)報告,2003年6月初,美國因草原犬鼠(PRAIRIE DOG)等野生嚙齒動物傳染引發人的猴痘(MONKEY POX)疫情。為防止猴痘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
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從美國和非洲進口草原犬鼠、岡比亞大鼠、松鼠等嚙齒動物、野兔及其產品。已運抵口岸的來自美國和非洲的上述動物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二、來自美國和非洲的實驗鼠等飼養嚙齒動物以及猴等靈長類動物、家兔及其產品,須經輸出國官方檢疫部門進行猴痘檢疫,并出具檢疫證書,運抵我國口岸時,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猴痘檢疫,發現陽性的動物或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的規定,禁止來自美國和非洲的旅客攜帶野生和飼養的嚙齒動物、靈長類動物、家兔和野兔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船舶、飛機和火車等,如發現有來自美國和非洲的野生和飼養的嚙齒動物、靈長類動物、家兔和野兔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五、凡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美國和非洲的野生和飼養的嚙齒動物、靈長類動物、家兔和野兔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管工作。
八、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三年七月二日
據美國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CDC)報告,2003年6月初,美國因草原犬鼠(PRAIRIE DOG)等野生嚙齒動物傳染引發人的猴痘(MONKEY POX)疫情。為防止猴痘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
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從美國和非洲進口草原犬鼠、岡比亞大鼠、松鼠等嚙齒動物、野兔及其產品。已運抵口岸的來自美國和非洲的上述動物及其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二、來自美國和非洲的實驗鼠等飼養嚙齒動物以及猴等靈長類動物、家兔及其產品,須經輸出國官方檢疫部門進行猴痘檢疫,并出具檢疫證書,運抵我國口岸時,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進行猴痘檢疫,發現陽性的動物或產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物、動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的規定,禁止來自美國和非洲的旅客攜帶野生和飼養的嚙齒動物、靈長類動物、家兔和野兔及其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四、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船舶、飛機和火車等,如發現有來自美國和非洲的野生和飼養的嚙齒動物、靈長類動物、家兔和野兔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其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五、凡海關、邊防等部門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美國和非洲的野生和飼養的嚙齒動物、靈長類動物、家兔和野兔及其產品,一律在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有關規定處理。
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要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管工作。
八、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三年七月二日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5年第37號聯合公告(2016-01-06)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2014年第…(2015-01-12)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4年第18號聯合公告(2014-09-12)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農業部2014年第68號聯合公告(2014-07-04)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農業部2014年第67號聯合公告(201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