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15年第134號公告
2015年第134號
質檢總局關于受理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申報
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的公告
日前,香格里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進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工作導則》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評定通則》等規定,經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初審,我局委托北京萬誠信用評價有限公司評定,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符合相關規定的保護條件,我局擬對其實施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現將本次擬保護的產品及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產品名稱
申報單位
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
香格里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產品申請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持有異議,可自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向我局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管理辦公室書面提出,并說明異議具體內容及理由。
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質檢總局通關業務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
郵 編:100088
電 話:010-82262431
傳 真:010-82260138
質檢總局
2015年11月17日
2015年第134號
質檢總局關于受理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申報
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的公告
日前,香格里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進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根據《原產地標記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工作導則》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評定通則》等規定,經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初審,我局委托北京萬誠信用評價有限公司評定,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符合相關規定的保護條件,我局擬對其實施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現將本次擬保護的產品及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產品名稱 |
申報單位 |
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 |
香格里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
如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產品申請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持有異議,可自公示之日起1個月內向我局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管理辦公室書面提出,并說明異議具體內容及理由。
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質檢總局通關業務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
郵 編:100088
電 話:010-82262431
傳 真:010-82260138
質檢總局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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