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10年第124號公告
關于防止海地和巴基斯坦霍亂疫情傳入我國的公告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海地和巴基斯坦發生霍亂疫情。截至10月25日海地共確診霍亂病例3342例,其中死亡259例。截至10月12日巴基斯坦共確診霍亂病例99例。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海地和巴基斯坦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海地、巴基斯坦的人員,如有嘔吐、腹瀉等癥狀的,入境時應主動向檢驗檢疫機構口頭申報,入境后出現上述癥狀的,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強對來自上述地區人員的體溫檢測、醫學巡查等工作,對主動申報的或現場發現有上述癥狀的人員要仔細排查,對可疑病例要發放《就診方便卡》,持有《就診方便卡》可得到優先診治。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直接來自海地、巴基斯坦的交通工具、貨物、集裝箱、行李、郵包要嚴格進行檢疫查驗,發現被霍亂污染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75條至83條的有關規定,實施消毒、除蟲等衛生處理措施。
三、前往上述地區的人員,可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了解該地區的疫情,或登陸國家質檢總局網站(http://www.aqsiq.gov.cn)衛生檢疫與旅行健康專欄查詢相關信息。
四、霍亂是由霍亂弧菌引起的烈性腸道傳染病,發病急、傳播快,主要癥狀為劇烈的腹瀉和嘔吐,可引起嚴重脫水、周圍循環衰竭和急性腎衰,治療不及時易死亡。前往海地和巴基斯坦的人員,在霍亂流行區域應避免食入或飲用有可能被污染的食物、飲料和飲用水等;一旦出現腹瀉、嘔吐等癥狀,在使用口服補液糾正脫水的同時,要及時就醫。
本公告自下發之日起3個月有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報告,海地和巴基斯坦發生霍亂疫情。截至10月25日海地共確診霍亂病例3342例,其中死亡259例。截至10月12日巴基斯坦共確診霍亂病例99例。為防止霍亂傳入我國,保護前往海地和巴基斯坦人員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來自海地、巴基斯坦的人員,如有嘔吐、腹瀉等癥狀的,入境時應主動向檢驗檢疫機構口頭申報,入境后出現上述癥狀的,應當立即就醫,并向醫生說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強對來自上述地區人員的體溫檢測、醫學巡查等工作,對主動申報的或現場發現有上述癥狀的人員要仔細排查,對可疑病例要發放《就診方便卡》,持有《就診方便卡》可得到優先診治。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直接來自海地、巴基斯坦的交通工具、貨物、集裝箱、行李、郵包要嚴格進行檢疫查驗,發現被霍亂污染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第75條至83條的有關規定,實施消毒、除蟲等衛生處理措施。
三、前往上述地區的人員,可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及其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了解該地區的疫情,或登陸國家質檢總局網站(http://www.aqsiq.gov.cn)衛生檢疫與旅行健康專欄查詢相關信息。
四、霍亂是由霍亂弧菌引起的烈性腸道傳染病,發病急、傳播快,主要癥狀為劇烈的腹瀉和嘔吐,可引起嚴重脫水、周圍循環衰竭和急性腎衰,治療不及時易死亡。前往海地和巴基斯坦的人員,在霍亂流行區域應避免食入或飲用有可能被污染的食物、飲料和飲用水等;一旦出現腹瀉、嘔吐等癥狀,在使用口服補液糾正脫水的同時,要及時就醫。
本公告自下發之日起3個月有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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