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2006年第188號公告
關于批準對甌柑
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準自即日起對甌柑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一、保護范圍
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關于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劃定的意見》(溫甌政[2004]40號)提出的范圍為準,為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立地條件。
海拔300m以下,土壤類型為水稻土或紅壤土,土層厚度≥70cm,地下水位80cm以下,pH值5.5至7.0,土壤有機質含量≥1.5%。
(二)育苗與建園。
1. 種苗:從甌柑優株母樹上采取接穗,選擇枳殼、朱欒為砧木嫁接繁殖。
2. 建園:平地栽植應筑墩定植,栽植密度≤1600株/公頃;山地栽植應筑水平梯地,梯面寬應在3m以上,栽植密度≤1900株/公頃。
3. 栽植時間:春植或秋植。
(三)栽培管理技術。
1. 施肥管理:以有機肥為主,輔加無機肥,每年施用優質有機肥不少于30噸/公頃。
2. 整形修剪:樹形采用自然開心形,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相結合,平衡樹冠,改善通風透光條件。
3. 花果管理:蕾期疏花,定果后葉果比≥60。
(四)采收貯存。
1. 采收時期與方法:每年11月下旬小雪前后及時采果,用專用剪果刀兩剪法采摘。
2. 貯存:采收后須經預貯40天以上方可上市銷售。
(五)質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形端正,果徑≥50mm,果皮色澤橙黃色或金黃色,果皮與果肉結合緊密,易于剝離,果肉柔軟化渣,略帶微苦。
2. 理化指標:可溶性固形物≥11%,總酸≤1.0%,可食率≥65%。
三、專用標志使用
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溫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甌海分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甌柑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根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準自即日起對甌柑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一、保護范圍
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關于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劃定的意見》(溫甌政[2004]40號)提出的范圍為準,為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立地條件。
海拔300m以下,土壤類型為水稻土或紅壤土,土層厚度≥70cm,地下水位80cm以下,pH值5.5至7.0,土壤有機質含量≥1.5%。
(二)育苗與建園。
1. 種苗:從甌柑優株母樹上采取接穗,選擇枳殼、朱欒為砧木嫁接繁殖。
2. 建園:平地栽植應筑墩定植,栽植密度≤1600株/公頃;山地栽植應筑水平梯地,梯面寬應在3m以上,栽植密度≤1900株/公頃。
3. 栽植時間:春植或秋植。
(三)栽培管理技術。
1. 施肥管理:以有機肥為主,輔加無機肥,每年施用優質有機肥不少于30噸/公頃。
2. 整形修剪:樹形采用自然開心形,冬季修剪和夏季修剪相結合,平衡樹冠,改善通風透光條件。
3. 花果管理:蕾期疏花,定果后葉果比≥60。
(四)采收貯存。
1. 采收時期與方法:每年11月下旬小雪前后及時采果,用專用剪果刀兩剪法采摘。
2. 貯存:采收后須經預貯40天以上方可上市銷售。
(五)質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形端正,果徑≥50mm,果皮色澤橙黃色或金黃色,果皮與果肉結合緊密,易于剝離,果肉柔軟化渣,略帶微苦。
2. 理化指標:可溶性固形物≥11%,總酸≤1.0%,可食率≥65%。
三、專用標志使用
甌柑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溫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甌海分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甌柑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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