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民生實事典型案例(第一批)的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民生實事典型案例(第一批)的公告
深市監公告〔2025〕26號
為深入推進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肉制品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筑牢食品安全防線,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始終保持高壓監管態勢,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問題,現將2025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案例一:南山區驢肉火燒鋪銷售摻雜摻假肉品案
2025年3月25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聯合市公安部門對南山區驢肉火燒鋪進行現場檢查,并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當事人現場制售的一款標稱“驢肉火燒”的原料進行抽檢。檢驗結果顯示,樣品“驢肉火燒”被檢出“馬源性成分”,未檢出“驢源性成分”。經查,當事人為獲取更多利潤,購進馬肉冒充驢肉,做成驢肉火燒銷售給顧客,線上銷售金額超過8萬元。當事人在經營驢肉制品的過程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銷售金額較大,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量刑標準,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將案件移交南山區公安分局查處。
案件剖析:該店鋪為牟取暴利,用馬肉冒充驢肉,其涉案金額超8萬元(追刑標準為5萬元以上),屬嚴重摻假行為。此舉不僅欺騙消費者,破壞市場公平秩序,還因銷售金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門查處,體現了國家對食品摻假行為的嚴厲打擊。商家需以此為戒,誠信經營,杜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違法行為。
案例二:龍崗區膳肉記食品店違法銷售過期冷凍豬背骨案
2025年3月26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崗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深圳市龍崗區膳肉記食品店存在將過期200箱(20kg/箱)冷凍豬背骨進行分割包裝后銷售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在購買涉案冷凍豬背骨時已被明確告知產品已過期、不能用于食用的情況下,仍將產品加工包裝成食品原料,并計劃對外銷售。至案發時,上述產品尚未售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崗監管局依法立案查處,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過期冷凍豬背骨200箱(共計4000kg),并處罰款人民幣146160元。
案件剖析:該食品店明知產品已過期、禁止用于食品加工,仍故意將過期冷凍豬背骨分割包裝并計劃作為食品原料銷售,嚴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雖因查處及時,涉案產品未實際售出,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漠視食品安全底線,置消費者健康于不顧,性質惡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重罰,充分體現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案例三:龍華區福城街道老幺小吃店違法經營食品案
2024年12月9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龍華區福城街道老幺小吃店經營的鹵豬小肚(自制)、鹵肉耳朵(自制)、鹵豬頭肉(自制)進行抽檢。經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檢驗,所檢鹵豬小肚(自制)日落黃實測值為0.0200g/kg、鹵肉耳朵(自制)日落黃實測值為0.0217g/kg、鹵豬頭肉(自制)日落黃實測值為0.0373g/kg。上述產品檢驗報告顯示日落黃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華監管局依法立案查處,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人民幣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04.5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剖析:該小吃店在自制鹵味中違規添加日落黃,違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日落黃作為食品添加劑有嚴格使用范圍,鹵制肉制品中禁用,長期攝入會危害消費者健康。商家心存僥幸違規添加,最終面臨警告、罰款與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此案例警示商家,食品添加劑使用需嚴守標準,切勿觸碰法律紅線。
上述相關案例警醒所有商家,食品安全無小事,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5年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民生實事典型案例(第一批)的公告
深市監公告〔2025〕26號
為深入推進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危害群眾身體健康的肉制品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筑牢食品安全防線,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始終保持高壓監管態勢,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問題,現將2025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案例一:南山區驢肉火燒鋪銷售摻雜摻假肉品案
2025年3月25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聯合市公安部門對南山區驢肉火燒鋪進行現場檢查,并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當事人現場制售的一款標稱“驢肉火燒”的原料進行抽檢。檢驗結果顯示,樣品“驢肉火燒”被檢出“馬源性成分”,未檢出“驢源性成分”。經查,當事人為獲取更多利潤,購進馬肉冒充驢肉,做成驢肉火燒銷售給顧客,線上銷售金額超過8萬元。當事人在經營驢肉制品的過程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銷售金額較大,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量刑標準,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南山監管局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將案件移交南山區公安分局查處。
案件剖析:該店鋪為牟取暴利,用馬肉冒充驢肉,其涉案金額超8萬元(追刑標準為5萬元以上),屬嚴重摻假行為。此舉不僅欺騙消費者,破壞市場公平秩序,還因銷售金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門查處,體現了國家對食品摻假行為的嚴厲打擊。商家需以此為戒,誠信經營,杜絕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違法行為。
案例二:龍崗區膳肉記食品店違法銷售過期冷凍豬背骨案
2025年3月26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崗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深圳市龍崗區膳肉記食品店存在將過期200箱(20kg/箱)冷凍豬背骨進行分割包裝后銷售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在購買涉案冷凍豬背骨時已被明確告知產品已過期、不能用于食用的情況下,仍將產品加工包裝成食品原料,并計劃對外銷售。至案發時,上述產品尚未售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崗監管局依法立案查處,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涉案過期冷凍豬背骨200箱(共計4000kg),并處罰款人民幣146160元。
案件剖析:該食品店明知產品已過期、禁止用于食品加工,仍故意將過期冷凍豬背骨分割包裝并計劃作為食品原料銷售,嚴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規定。雖因查處及時,涉案產品未實際售出,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漠視食品安全底線,置消費者健康于不顧,性質惡劣。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重罰,充分體現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案例三:龍華區福城街道老幺小吃店違法經營食品案
2024年12月9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龍華區福城街道老幺小吃店經營的鹵豬小肚(自制)、鹵肉耳朵(自制)、鹵豬頭肉(自制)進行抽檢。經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檢驗,所檢鹵豬小肚(自制)日落黃實測值為0.0200g/kg、鹵肉耳朵(自制)日落黃實測值為0.0217g/kg、鹵豬頭肉(自制)日落黃實測值為0.0373g/kg。上述產品檢驗報告顯示日落黃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龍華監管局依法立案查處,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人民幣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04.5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剖析:該小吃店在自制鹵味中違規添加日落黃,違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日落黃作為食品添加劑有嚴格使用范圍,鹵制肉制品中禁用,長期攝入會危害消費者健康。商家心存僥幸違規添加,最終面臨警告、罰款與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此案例警示商家,食品添加劑使用需嚴守標準,切勿觸碰法律紅線。
上述相關案例警醒所有商家,食品安全無小事,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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