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2024年第13號)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2024年第13號)。以下為原文: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2024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依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快速檢測)工作的通知》(佛市監抽檢〔2024〕273 號)的要求,2024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對我市轄區內的16家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經營企業所經營的20款產品(其中電動自行車充電器10款、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10款)開展了監督抽查。產品生產者主要涉及我市禪城區、南海區及省內廣州、深圳等市,省外產品主要涉及江蘇、浙江、重慶、廣西等省(市、自治區)。
本次抽查重點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外殼沖擊、跌落、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電氣強度、防觸電保護、非正常工作(僅測5.2.5.1條和5.2.5.2條)、超溫保護、過充切斷、延時切斷、耐熱、灼熱絲、端子騷擾電壓、騷擾功率、輻射騷擾;電動自行車頭盔的結構、視野、護目鏡、表面摩擦力、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c、耐穿透c等項目開展檢驗。
經檢驗,判定2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品為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0%,涉及不合格項目:超溫保護、騷擾功率、輻射騷擾;6款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為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0%,涉及不合格項目:結構、護目鏡、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不合格產品名單見附件)
二、生產經營監管警示
對本次抽查發現我市轄區內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信息將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消費安全指引
(一)消費者在選擇和使用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時,應注意:
1、看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外觀是否堅實,電源線是否粗,特別插頭部分是否扎實。
2、注意電動自行車的電池電壓。充電器的輸出電壓要根據電池進行匹配,如果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電壓是48V,那么對應的充電器的輸出電壓一般來說是55V左右。
3、新國標GB 42296-2022 《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于2023年7月1日實施,選擇符合新國標的產品安全更有保障。
(二)消費者在選擇和使用電動自行車頭盔時,應注意:
1、選擇正規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頭盔。消費者務必選擇正規商家購買頭盔產品,并查看是否證照齊全。在選購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時應挑選包裝完好、標志清晰完整、帶有使用說明書及信譽度高的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也可以選擇質量更好的、經過CCC認證的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頭盔產品時索要購物發票等憑據。
2、根據適用用途購買合適種類的頭盔,電動自行車乘員可選A類頭盔、B類頭盔。
3、選擇適合自己頭圍尺寸的頭盔,在購買頭盔時,應進行試戴,按說明書要求或在銷售人員指導下正確佩戴頭盔,左右轉動頭部,頭盔應穩固佩戴于頭部,不應出現晃動,頭部應有舒適的包裹感。
4、檢查殼體內、外表面突出物。標準要求內表面不應有長度超過2 mm且半徑小于1mm的突出物及尖銳物體。如其采用鉚釘鉚接一般均能達到,工藝性能也好;如其采用鏍釘連接一般很難達到,最好不要選用,以防在碰撞事故中造成頭部刺傷。
5、檢查佩戴裝置的強度。按說明書要求或在銷售人員指導下,正確系上系帶,扣上搭扣。用力拉一拉,不應出現系帶滑脫、撕裂、撕斷,連接件脫落及搭扣松脫、斷裂現象。
6、如頭盔配有護目鏡,則應查看護目鏡質量。首先護目鏡不應有裂紋、劃傷等外觀缺陷,其次護目鏡應為無色透明鏡片。
7、頭盔發生過較大撞擊事故后應停止使用。
(三)妥善保管發票憑證。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后應索要發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維權憑證。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關注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2024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近日,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2024年第13號)。以下為原文: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2024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監督抽查情況
依據《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快速檢測)工作的通知》(佛市監抽檢〔2024〕273 號)的要求,2024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對我市轄區內的16家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經營企業所經營的20款產品(其中電動自行車充電器10款、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10款)開展了監督抽查。產品生產者主要涉及我市禪城區、南海區及省內廣州、深圳等市,省外產品主要涉及江蘇、浙江、重慶、廣西等省(市、自治區)。
本次抽查重點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外殼沖擊、跌落、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電氣強度、防觸電保護、非正常工作(僅測5.2.5.1條和5.2.5.2條)、超溫保護、過充切斷、延時切斷、耐熱、灼熱絲、端子騷擾電壓、騷擾功率、輻射騷擾;電動自行車頭盔的結構、視野、護目鏡、表面摩擦力、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c、耐穿透c等項目開展檢驗。
經檢驗,判定2款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產品為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0%,涉及不合格項目:超溫保護、騷擾功率、輻射騷擾;6款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為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30%,涉及不合格項目:結構、護目鏡、固定裝置穩定性、佩戴裝置強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不合格產品名單見附件)
二、生產經營監管警示
對本次抽查發現我市轄區內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信息將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消費安全指引
(一)消費者在選擇和使用電動自行車充電器時,應注意:
1、看電動自行車充電器的外觀是否堅實,電源線是否粗,特別插頭部分是否扎實。
2、注意電動自行車的電池電壓。充電器的輸出電壓要根據電池進行匹配,如果電動自行車鋰電池電壓是48V,那么對應的充電器的輸出電壓一般來說是55V左右。
3、新國標GB 42296-2022 《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于2023年7月1日實施,選擇符合新國標的產品安全更有保障。
(二)消費者在選擇和使用電動自行車頭盔時,應注意:
1、選擇正規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頭盔。消費者務必選擇正規商家購買頭盔產品,并查看是否證照齊全。在選購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時應挑選包裝完好、標志清晰完整、帶有使用說明書及信譽度高的電動自行車頭盔產品,也可以選擇質量更好的、經過CCC認證的摩托車乘員頭盔產品,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頭盔產品時索要購物發票等憑據。
2、根據適用用途購買合適種類的頭盔,電動自行車乘員可選A類頭盔、B類頭盔。
3、選擇適合自己頭圍尺寸的頭盔,在購買頭盔時,應進行試戴,按說明書要求或在銷售人員指導下正確佩戴頭盔,左右轉動頭部,頭盔應穩固佩戴于頭部,不應出現晃動,頭部應有舒適的包裹感。
4、檢查殼體內、外表面突出物。標準要求內表面不應有長度超過2 mm且半徑小于1mm的突出物及尖銳物體。如其采用鉚釘鉚接一般均能達到,工藝性能也好;如其采用鏍釘連接一般很難達到,最好不要選用,以防在碰撞事故中造成頭部刺傷。
5、檢查佩戴裝置的強度。按說明書要求或在銷售人員指導下,正確系上系帶,扣上搭扣。用力拉一拉,不應出現系帶滑脫、撕裂、撕斷,連接件脫落及搭扣松脫、斷裂現象。
6、如頭盔配有護目鏡,則應查看護目鏡質量。首先護目鏡不應有裂紋、劃傷等外觀缺陷,其次護目鏡應為無色透明鏡片。
7、頭盔發生過較大撞擊事故后應停止使用。
(三)妥善保管發票憑證。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后應索要發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維權憑證。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關注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2024年佛山市電動自行車配件產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三期)(2025-04-30)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二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984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