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6批次。本次抽查所抽樣品均來自實體銷售。
本次抽查所抽樣品產地涉及江蘇省、天津市、山東省、河南省4個省市。抽查到標稱外省市生產企業共20批次,不合格6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SHSSXZ0071-2024《電動自行車上海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2024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排名不分先后。
2024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專家解讀
一、不合格項目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車速限值、照明、導線布線安裝、短路保護、蓄電池防篡改、整車質量、車速提示音、照明、反射器、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連接。
(1)車速限值項目標準中要求使用電驅動功能行駛時,最高車速不超過最高設計車速,且不超過25km/h;使用電助動功能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時,電動機不提供動力輸出。電動機控制系統應當具有防速度篡改設計。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存在解除速度限制的按鈕等裝置。車速過高往往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照明項目標準中要求電動自行車應當裝有前燈和后燈,其亮度值應當符合標準規定。本次抽查有5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目不符合容易在夜間騎行時的照明效果不理想,影響騎行者安全。
(3)導線布線安裝項目標準要求:a)所有電氣導線捆扎成束、布置整齊;b)導線夾緊裝置選用絕緣材料,若采用金屬材料,則必須有絕緣內襯;c)接插件插接可靠,無松脫;d)電氣系統所有接線的導電部分均不得裸露;e)車把與車架之間的連接部位不得因正常轉動而損壞導線的絕緣;f)與充電電源連接的系統中可能帶電的部件,在任何操作情況下均有適當的防護裝置,以防止人體直接接觸。本次抽查有2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電池連接線導電部分裸露。該項目不符合騎行者將增加觸電風險。
(4)短路保護項目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的充電線路和電池輸出端中應當裝有熔斷器或斷路器保護裝置,其規格、參數應當符合使用說明書或其他明示的規定。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充電線路未安裝保護裝置,電池輸出端安裝保護裝置與說明書明示不一致。電氣線路中若缺少保護裝置,容易因故障或異常導致電流過大而損壞電路,甚至引發起火。若錯裝保護裝置,則可能起不到有效的保護作用。
(5)蓄電池防篡改項目標準中要求:a)蓄電池固定在電池組盒內,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合理匹配,電池組盒與電池組盒安裝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變電池容量或電壓;b)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側壁的最大間隙小于或等于30 mm,且不晃動;c)電動自行車不得預留擴展車載蓄電池的接口;d)電動自行車不得有外設蓄電池托架。本次抽查有5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目是為了防止改變蓄電池電池容量或者電壓,篡改蓄電池可能導致電動自行車原來規格的導線無法承載車輛的最大工作電流,導致導線發熱,從而引發車輛起火,篡改蓄電池電壓也更方便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車速限值。
(6)整車質量項目標準中要求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應當小于或等于55kg。本次抽查有2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其質量均大于55kg。整車質量超重會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制動時剎車距離增加,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整車質量超重會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制動時剎車距離增加,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7)車速提示音項目標準中要求電動自行車應當有車速提示音,并符合下列要求:a)當行駛車速達到15km/h時持續發出提示音;b)提示音聲壓級范圍為55dB(A)~62 dB(A)。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無車速提示音。電動自行車無車速提示音,將無法在行駛過程中起到警示的作用。
(8)反射器項目標準中要求電動自行車應當裝有后反射器、側反射器和腳蹬反射器。反射器光學要求應當符合標準規定。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4批次產品后反射器、側反射器和腳蹬反射器光學要求均不符合,2批次產品無后反射器、側反射器。無反射器或者反射器光學要求不符合標準要求,夜間在道路燈光較暗的路面上騎行,受到汽車等其他交通工具燈光照射時,反射器無法起到有效警示作用,從而影響騎行者人身安全。
(9)標識與警示語項目標準中要求車輛電壓高于特低電壓35.0V(直流)和16.0V(交流)的主回路和蓄電池系統,其容易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罩等應在易見的位置清晰牢固地標注當心觸電的圖形標志;蓄電池系統的外表面應有醒目的“非專業人士禁止打開”警示語句;蓄電池系統的外表面應清晰可見地注明其充電和放電的工作溫度范圍、最大充電和放電的電流、放電最低終止電壓、充電最高終止電壓等參數,以便識別。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無圖形標志,無警示用語,蓄電池系統外表面無參數。標識和警示語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無法起到警示使用者的效果,增加使用者觸電風險。
(10)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項目標準中要求車輛蓄電池系統在充電狀態下,其輸出端與主回路應切斷,其輸出端口(與主回路連接)的電壓應為0V(直流)和0V(交流)。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6批次產品車輛的蓄電池系統在充電狀態下,其輸出端口(與主回路連接)的電壓大于0V。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造成蓄電池系統在充放電時發生著火事故。
(11)互認協同充電項目標準中要求車輛蓄電池系統應有與充電器互認協同充電的功能。蓄電池系統充電應先與充電器進行互認協同識別,通過后才能開始充電工作。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合格。互認協同充電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會造成充電器型號與蓄電池系統不匹配的情況。
(12)布線項目標準中要求a) 主回路導線與次回路導線分類布線,線路整齊平滑,避開可能引起絕緣層損壞的毛刺、散熱片或類似鋒利的銳邊;通電導線與導電體結合部分有護套并固定;b) 柔性金屬管內部光滑,避免導線絕緣損壞;若使用開放式螺旋彈簧保護導線,則要正確安裝與絕緣;供絕緣導線穿過的金屬孔,其表面圓滑平順,或裝有套管;c) 布線避免存在與可移動部件接觸的情形,如在正常使用或維護過程中導線要接觸移動部件或彎曲的,則導線接觸移動部件或彎曲的部分有絕緣護套;可動部分為前后運動的,則導線要在其結構允許的最大角度內屈伸;d) 蓄電池盒內的連接導線無交叉重疊,如有交叉重疊,應避免受到外界壓力的擠壓,并在交叉重疊處有絕緣護套。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布線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造成在線路中出現短路和電氣件連接點接觸不良造成發熱引起著火事故。可能造成線纜絕緣層破損,引起電路短路發生燃燒事故。
(13)連接項目標準中要求a) 用插接器連接導線的,主回路導線插接器的拉脫力大于50N,次回路導線插接器的拉脫力大于20N;b) 用接線端子連接導線的,包括蓄電池組內部導線,螺釘緊固接線端子的拆卸扭矩大于1.2Nm,螺母緊固接線端子的拆卸扭矩大于1.8Nm。本次抽查有4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二、消費使用提示
(1)選購電動自行車時消費者需要結合自身身高、年齡、使用道路條件等因素綜合考量選購。同時認準CCC標志,查看CCC證書和產品合格證,選擇蓄電池與企業明示的型號規格相同。
(2)消費者選購時可自行查看電動自行車的一些基本性能,如:通過轉動轉把查驗是否有車速提示音功能;在車輛空載時或騎在電動自行車上,通過轉動車把、曲柄等方式查看電動自行車的運動部件是否與不動件相碰擦,以免在使用時因為碰擦引起事故;查看帶電部件是否能與人體直接接觸以及整車是否有明顯的突出物等。
(3)騎行時應佩戴頭盔,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行車安全。使用時避免充電時間過長,造成電子元器件過熱加速老化,避免“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情況的發生。同時要定期查看整車和零配件狀態,如有必要,應及時更換。
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6批次。本次抽查所抽樣品均來自實體銷售。
本次抽查所抽樣品產地涉及江蘇省、天津市、山東省、河南省4個省市。抽查到標稱外省市生產企業共20批次,不合格6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SHSSXZ0071-2024《電動自行車上海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2024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排名不分先后。
2024年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專家解讀
一、不合格項目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車速限值、照明、導線布線安裝、短路保護、蓄電池防篡改、整車質量、車速提示音、照明、反射器、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布線、連接。
(1)車速限值項目標準中要求使用電驅動功能行駛時,最高車速不超過最高設計車速,且不超過25km/h;使用電助動功能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時,電動機不提供動力輸出。電動機控制系統應當具有防速度篡改設計。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存在解除速度限制的按鈕等裝置。車速過高往往是發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照明項目標準中要求電動自行車應當裝有前燈和后燈,其亮度值應當符合標準規定。本次抽查有5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目不符合容易在夜間騎行時的照明效果不理想,影響騎行者安全。
(3)導線布線安裝項目標準要求:a)所有電氣導線捆扎成束、布置整齊;b)導線夾緊裝置選用絕緣材料,若采用金屬材料,則必須有絕緣內襯;c)接插件插接可靠,無松脫;d)電氣系統所有接線的導電部分均不得裸露;e)車把與車架之間的連接部位不得因正常轉動而損壞導線的絕緣;f)與充電電源連接的系統中可能帶電的部件,在任何操作情況下均有適當的防護裝置,以防止人體直接接觸。本次抽查有2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電池連接線導電部分裸露。該項目不符合騎行者將增加觸電風險。
(4)短路保護項目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的充電線路和電池輸出端中應當裝有熔斷器或斷路器保護裝置,其規格、參數應當符合使用說明書或其他明示的規定。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充電線路未安裝保護裝置,電池輸出端安裝保護裝置與說明書明示不一致。電氣線路中若缺少保護裝置,容易因故障或異常導致電流過大而損壞電路,甚至引發起火。若錯裝保護裝置,則可能起不到有效的保護作用。
(5)蓄電池防篡改項目標準中要求:a)蓄電池固定在電池組盒內,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合理匹配,電池組盒與電池組盒安裝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變電池容量或電壓;b)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側壁的最大間隙小于或等于30 mm,且不晃動;c)電動自行車不得預留擴展車載蓄電池的接口;d)電動自行車不得有外設蓄電池托架。本次抽查有5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目是為了防止改變蓄電池電池容量或者電壓,篡改蓄電池可能導致電動自行車原來規格的導線無法承載車輛的最大工作電流,導致導線發熱,從而引發車輛起火,篡改蓄電池電壓也更方便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車速限值。
(6)整車質量項目標準中要求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應當小于或等于55kg。本次抽查有2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其質量均大于55kg。整車質量超重會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制動時剎車距離增加,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整車質量超重會導致車輛的運動慣性增大,制動時剎車距離增加,威脅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7)車速提示音項目標準中要求電動自行車應當有車速提示音,并符合下列要求:a)當行駛車速達到15km/h時持續發出提示音;b)提示音聲壓級范圍為55dB(A)~62 dB(A)。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無車速提示音。電動自行車無車速提示音,將無法在行駛過程中起到警示的作用。
(8)反射器項目標準中要求電動自行車應當裝有后反射器、側反射器和腳蹬反射器。反射器光學要求應當符合標準規定。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其中4批次產品后反射器、側反射器和腳蹬反射器光學要求均不符合,2批次產品無后反射器、側反射器。無反射器或者反射器光學要求不符合標準要求,夜間在道路燈光較暗的路面上騎行,受到汽車等其他交通工具燈光照射時,反射器無法起到有效警示作用,從而影響騎行者人身安全。
(9)標識與警示語項目標準中要求車輛電壓高于特低電壓35.0V(直流)和16.0V(交流)的主回路和蓄電池系統,其容易接觸帶電部件的防護罩等應在易見的位置清晰牢固地標注當心觸電的圖形標志;蓄電池系統的外表面應有醒目的“非專業人士禁止打開”警示語句;蓄電池系統的外表面應清晰可見地注明其充電和放電的工作溫度范圍、最大充電和放電的電流、放電最低終止電壓、充電最高終止電壓等參數,以便識別。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無圖形標志,無警示用語,蓄電池系統外表面無參數。標識和警示語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無法起到警示使用者的效果,增加使用者觸電風險。
(10)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項目標準中要求車輛蓄電池系統在充電狀態下,其輸出端與主回路應切斷,其輸出端口(與主回路連接)的電壓應為0V(直流)和0V(交流)。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6批次產品車輛的蓄電池系統在充電狀態下,其輸出端口(與主回路連接)的電壓大于0V。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造成蓄電池系統在充放電時發生著火事故。
(11)互認協同充電項目標準中要求車輛蓄電池系統應有與充電器互認協同充電的功能。蓄電池系統充電應先與充電器進行互認協同識別,通過后才能開始充電工作。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合格。互認協同充電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會造成充電器型號與蓄電池系統不匹配的情況。
(12)布線項目標準中要求a) 主回路導線與次回路導線分類布線,線路整齊平滑,避開可能引起絕緣層損壞的毛刺、散熱片或類似鋒利的銳邊;通電導線與導電體結合部分有護套并固定;b) 柔性金屬管內部光滑,避免導線絕緣損壞;若使用開放式螺旋彈簧保護導線,則要正確安裝與絕緣;供絕緣導線穿過的金屬孔,其表面圓滑平順,或裝有套管;c) 布線避免存在與可移動部件接觸的情形,如在正常使用或維護過程中導線要接觸移動部件或彎曲的,則導線接觸移動部件或彎曲的部分有絕緣護套;可動部分為前后運動的,則導線要在其結構允許的最大角度內屈伸;d) 蓄電池盒內的連接導線無交叉重疊,如有交叉重疊,應避免受到外界壓力的擠壓,并在交叉重疊處有絕緣護套。本次抽查有6批次的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布線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可能造成在線路中出現短路和電氣件連接點接觸不良造成發熱引起著火事故。可能造成線纜絕緣層破損,引起電路短路發生燃燒事故。
(13)連接項目標準中要求a) 用插接器連接導線的,主回路導線插接器的拉脫力大于50N,次回路導線插接器的拉脫力大于20N;b) 用接線端子連接導線的,包括蓄電池組內部導線,螺釘緊固接線端子的拆卸扭矩大于1.2Nm,螺母緊固接線端子的拆卸扭矩大于1.8Nm。本次抽查有4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
二、消費使用提示
(1)選購電動自行車時消費者需要結合自身身高、年齡、使用道路條件等因素綜合考量選購。同時認準CCC標志,查看CCC證書和產品合格證,選擇蓄電池與企業明示的型號規格相同。
(2)消費者選購時可自行查看電動自行車的一些基本性能,如:通過轉動轉把查驗是否有車速提示音功能;在車輛空載時或騎在電動自行車上,通過轉動車把、曲柄等方式查看電動自行車的運動部件是否與不動件相碰擦,以免在使用時因為碰擦引起事故;查看帶電部件是否能與人體直接接觸以及整車是否有明顯的突出物等。
(3)騎行時應佩戴頭盔,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行車安全。使用時避免充電時間過長,造成電子元器件過熱加速老化,避免“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情況的發生。同時要定期查看整車和零配件狀態,如有必要,應及時更換。
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三期)(2025-04-30)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二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984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