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
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在甘肅省范圍內開展了國家轉移地方和省級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共檢出10批次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微生物不合格、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農藥殘留超標等。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蘭州、天水、隴南、臨夏、慶陽、武威、白銀等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臨夏市魚來魚往餐飲店的圓盤(消毒日期:2024-4-17),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武山縣廣豐糖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赤砂糖(生產日期:2024-3-16),其中日落黃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甘肅金久杞特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杞特26°(生產日期:2021-7-22),其中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甘肅隴韻隴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隴南盛銘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武都花椒鍋巴(椒香味)(生產日期:2024-4-1),其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慶陽中慶農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木耳(生產日期:2024-4-2),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慶陽中慶農產品有限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東鄉族自治縣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棗糕(生產日期:2024-5-1),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東鄉族自治縣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蘭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粉腸(生產日期:2024-3-28),其中胭脂紅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蘭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甘肅麗神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豆奶(生產日期:2024-5-20),其中蛋白質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九)麥積區橋南農夫田園果蔬超市銷售的沃柑(購進日期:2024-5-15),其中聯苯菊酯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民勤縣騰格里盛達糕點食品生產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桃酥(生產日期:2024-5-8),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附件: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近期,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在甘肅省范圍內開展了國家轉移地方和省級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共檢出10批次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有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微生物不合格、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農藥殘留超標等。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蘭州、天水、隴南、臨夏、慶陽、武威、白銀等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臨夏市魚來魚往餐飲店的圓盤(消毒日期:2024-4-17),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武山縣廣豐糖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赤砂糖(生產日期:2024-3-16),其中日落黃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甘肅金久杞特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杞特26°(生產日期:2021-7-22),其中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甘肅隴韻隴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隴南盛銘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武都花椒鍋巴(椒香味)(生產日期:2024-4-1),其中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慶陽中慶農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黑木耳(生產日期:2024-4-2),其中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慶陽中慶農產品有限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東鄉族自治縣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棗糕(生產日期:2024-5-1),其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東鄉族自治縣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蘭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粉腸(生產日期:2024-3-28),其中胭脂紅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蘭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對該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由蘭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甘肅麗神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豆奶(生產日期:2024-5-20),其中蛋白質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九)麥積區橋南農夫田園果蔬超市銷售的沃柑(購進日期:2024-5-15),其中聯苯菊酯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民勤縣騰格里盛達糕點食品生產有限公司生產的手工桃酥(生產日期:2024-5-8),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附件: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三期)(2025-04-30)
-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通報(第二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質量公告(2025年第2期)(2025-04-30)
-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984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5-04-30)